2009/07/22

再生能源法案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靜悄悄的通過

昨天下班路上,一如往常的聽著"文茜的異想世界",剛好邀請到能源局長上節目才知道,原來上個月立法院悄悄的通過[再生能源法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這法案有什麼樣的特殊呢? 主要是鼓勵民間設立再生能源的鼓勵辦法,環工科的我是很重視這條新聞,雖然現階段租房子的地方不方便玩這些,依現況我只能精神上的支持~

已下是轉貼 引述自  擷取再生能源法案部分文章

2009/06/13 00:22)
記者林睿康、王宗銘/台北報導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範電業併聯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所產生的電能與保障收購價格的雙重機制,獎勵業者投資發電設備,以推廣利用再生能源,獎勵總量以總裝置容量650萬瓩為上限。

根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發展再生能源的經費以基金方式運作,做為再生能源電價及設備補貼。業者每年按其總發電量所繳交基金所增加的成本,可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附加於銷售電價上,使電價計算合理化。

有鑑於太陽光電發電、氫能及燃料電池發電技術的成本,仍遠高於其他再生能源,考量發展之潛力對未來國內電價的影響,條文也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示範補助辦法,採階段性推廣措施,擴大國內市場需求,進而帶動國內綠色相關產業發展。

根據經濟部的統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後,僅太陽光電裝置就可以創造產業效益約2160億元,風力發電部分可創造約800億元國內需求,兩者保守估計可創造國內產業需求高達3000億元。

政府官方的公佈 http://lis.ly.gov.tw/npl/fast/08101/980612.htm

看了我歸納我目前了解的資訊分享 (不只是本案的部分)

補貼再能源的獎勵辦法
我們一般家裡屋頂設置太陽能熱水系統、發電系統(太陽能板)有補貼,風力發電也一樣,目前來說台灣的中南部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比例較高,除了可以省瓦斯費外,還可以遮陽,只是到冬天游於日照與氣溫較會有點不足的現象,但是整年平均上來說是有省到的。

發的電可以賣給台電
經過申請,可以將太陽能、風力每天發的電賣回給台電,雖然台電以前就有這項措施但是每度電只收2元不知道本次法案通過會提高多少,如果台電回收的價格是比你跟他買的還要高那鼓勵的辦法才有辦法有效的發揮作用 ,只是目前太陽能板的價格還是處於偏高,投資到有效規模可能要100萬跑不掉,希望太陽能板的成本能大幅降低,對於你我的荷包與地球環境也有幫助。

目前看起來~買中南部的郊區來過退休生活是不錯的,一來環境不會太壅擠,二來也有較多的空間可以自己擺幾個太陽能板、風力發電機來發電,省能源之餘也減輕荷包的開銷更重要是替地球盡一點心力。

相關連結

再生能源網 http://re.org.tw/

理面有許多的目前台灣再生能源的現況,有興趣的觀眾可以參考看看

1 則留言:

  1. +1
    有興趣歸有興趣 一但要搞下去 可是需要一比龐大的資金說
    如果是自己生活圈小規模的搞 那也許還ok
    但是我最終希望的是可以利用它來賺錢
    除了再生能源之外 還有很多項目值得去探索
    要是哪位先進有好的想法也歡迎提出來大家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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